綠卡持有人

持有綠卡?
即使你已離開美國,可能仍然需要報稅。

持有綠卡,在稅務上你便被視為美國居民。這代表無論你實際身在何處,都需要向 IRS 申報全球收入。

最常見的盲點

很多綠卡持有人都在這件事上想錯了。

在 IRS 眼中,持有綠卡便屬於美國稅務居民。實際上,你需要承擔的責任與美國公民相近,而且不會因為你離開而結束。

全球收入都須繳稅

薪金、投資、租金、生意,無論在何處賺取,都需要向美國申報,與公民相同。

FBAR 和 FATCA 同樣須辦理

你的海外銀行、證券和退休金賬戶,須以 FinCEN 114(FBAR)和 8938 表格(FATCA)申報。

未正式放棄,責任便一直存在

並非在你離開美國之時,也並非在綠卡過期之時。直到你正式向 USCIS 和 IRS 放棄綠卡,稅務身分才告終結。

誤解與實情

正是這幾種誤解,令綠卡持有人惹上麻煩。

我們聽過的誤解,大多離不開一點:以為責任已在不知不覺間終結。實情如下。

誤解
「我已離開美國,應該不用再報稅了。」
實情
只要你尚未正式放棄綠卡,便仍然是美國稅務居民,無論身在何處,都需要就全球收入報稅。
誤解
「我的綠卡已經過期,應該就此了結。」
實情
綠卡過期並不會終結你的稅務身分,只有正式放棄才可以。若綠卡已過期而未正式放棄,你可能已在不知不覺間報了多年稅。
誤解
「有稅務協定,可以把我視為非居民。」
實情
這完全取決於你身在何處。亞太區部分地方與美國簽有稅務協定,部分(包括香港和新加坡)則沒有,因此協定中居民身分的「決勝規則」並非在任何情況下都適用。我們會先評估你的具體情況,才決定是否依賴它。
誤解
「放棄綠卡應該很簡單。」
實情
在過去 15 年中持有綠卡滿 8 年或以上,放棄時可能會涉及離境稅和棄籍的問題。這是可以處理的,但需要提前規劃,最好在你遞交 I-407 表格放棄綠卡之前完成。
你需要的

持有綠卡,便離不開以下幾項申報。

誤解澄清之後,以下才是真正適用的:與海外美國公民相同的基本責任,以及萬一你申報延誤,同樣適用的寬免安排。

全球收入都須申報

每年的聯邦報稅表(1040 表格)須申報你在各國的收入:薪金、投資、租金、生意,一律在內。

1040 表格
全球收入
FBAR 及 FATCA

為你把香港和亞太區的銀行、證券和退休金賬戶,以 FBAR(FinCEN 114)和 FATCA(8938 表格)申報披露。

FinCEN 114
8938 表格
報稅 ≠ 繳稅

憑藉境外勞動收入豁免和外國稅收抵免,大部分客戶申報美國稅時都不會被兩地重複徵稅。

FEIE
外國稅收抵免
申報漏報了?

如果你屬於非故意漏報,IRS 的簡易境外申報程序(Streamlined Foreign Offshore)可讓你免罰補交。你並非首例,這類個案我們經常處理。

簡易申報程序
三年報稅表 · 六年 FBAR
2,000+
份美國報稅表已提交
12+
年服務亞太區經驗
5+
個亞太區司法管轄區
100%
全程註冊會計師主理
無論你身在亞太區何處

綠卡的稅務身分,會一直跟隨你。

無論在香港、新加坡、東京、悉尼還是區內任何地方都一樣:你需要申報美國稅,依據的是綠卡,而非你的住址。因地而異的是細節:是否有協定、退休計劃如何計算、海外基金如何處理。這些跨境細節,我們會逐位客戶仔細處理。

開始

先了解清楚自己的實際情況。

無論你已準備好報稅,還是只想先了解自己的情況,第一次商談都很簡單。

索取報價

你已知道自己需要報稅。讓我們釐清範圍,就你的綠卡情況提供一份固定報價。

找我們談談

仍在考慮這些是否適用於你?在作任何決定之前,先與註冊會計師商談清楚。